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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深入开展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3-12-30 19:12:51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疗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12月26日,省卫生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全省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由省卫生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陈小春主持,省卫生厅厅长张健作了动员讲话。会议强调,专项整治工作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树立卫生行业新风的迫切需要。全省卫生行政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什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以“抓铁留痕、踏石有印”的精神,重点整治包括医疗机构开大处方、滥检查和违规收费,收受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不正当交易行为,非法行医、违规执业,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会议共设108个分会场,全省各市州及县市区的19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省卫生厅成立以厅长张健任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陈小春任副组长,省卫生厅分管厅领导和物价、食安、公安、工商等省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公布了专项整治举报电话(0731-84822061)。

根据统一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从2013年12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3月31日是为其3个月的重点整治时期,各级医疗机构围绕5个方面20个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在此基础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进一步完善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机制、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供稿:湖南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