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医院医用氧(瓶)采购项目公告 | ||||||||||
发布日期:2020-09-03 13:09:34 | ||||||||||
受永顺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湖南永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对永顺县人民医院医用氧(瓶)(政府采购编号:永顺财采计2020-060,委托代理编号:HNYSXX2020071)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顺县人民医院医用氧(瓶) 2、采购计划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永顺财采计2020-060 委托代理编号:HNYSXX2020071 3、采购预算:49.6万元。 4、采购内容、数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2020年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和《药品注册批件》; (2)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3)具有特种设备管理和特种设备操作证件; (4)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安全管理人员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通知书售价 (1) 请你单位于2020年9月4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请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至湖南省吉首市乾州世纪广场步行街B栋710室现场购买询价通知书。 (2)询价通知书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递交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永顺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十二楼远程会诊中心 (4)响应文件递交给:湖南永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20年9月10日17:00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询价(确认函在本项目受邀项目下方“其他附件”中下载)。 五、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成交公告同时在《湖南湘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和《湖南永晟电子商务网》http://www.ysdzs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顺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13762113989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棚场街23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永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江女士 电 话:0743-8257308 地 址:吉首市世纪广场商业城B栋710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