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全自动电泳仪及配套试剂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
发布日期:2020-11-16 11:11:39 |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的全自动电泳仪及配套试剂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全自动电泳仪及配套试剂 2、政府采购编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YSXX2020068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2020年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2)所投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非制造商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7日至 2020年11月2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请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至湖南省吉首市乾州世纪广场步行街B栋710室现场购买询价通知书。 2、请供应商自行在湖南永晟电子商务网http://www.ysdzsw.com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采购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本项目不适用)。格式见附件二;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和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和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首市世纪广场商业城B栋710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湖南永晟电子商务网http://www.ysdzsw.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十、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田女士、张女士 电 话: 0743-2110127 地 址:吉首市乾州世纪大道与建新路交汇处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永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 联 系 人: 伍先生、陈女士、江女士 电 话: 0743-8257308 地 址:吉首市乾州世纪广场商业城B栋710室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2020年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本项目不适用)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谈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1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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